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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救我吧!!!

救救我吧!!!

我家在长春住了50年了,就住在咱南关区东安屯,现在面临拆迁,由于过去二老都是文盲,一直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(但是我家并不是非法建筑,户口也从未迁移过,可谓是老坐地户,并拥有94年以前的土地使用证),现在我家两栋房屋中的一栋已经被强行拆除,全家老小现在每天寝食难安,蜷居在仅剩的这间30平米的小屋内,附近的房屋几近拆除,所剩无几,但开发商至今还没给任何答复,连评估单都没有下发,工作人员让我们自己去政府有关部门开具证明,我们去过省建设厅,市区拆迁办,规划局,土地局,无一部门给开具证明,像踢皮球一样相互推脱,我们实在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。请大家伙给我们指条生路,救救我家吧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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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办法啊

拨打 12345 市长公开电话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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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盖房子的时候,安排家中老人爬上塔吊,做跳楼状。当年东岭南街鑫鹏花园就是这么干的,据说要求得以满足了。
不过要注意,当年鑫鹏花园的老头老太太是1月份左右上去的,挺冷,要爬的话挑个暖和天。

最后说明:对老人而言存在生命危险,但十分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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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# 苏先生 的帖子

这种请况真是急人啊
打打市长电话吧,也许会来人调查。
面对灾难,我们一起行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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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长电话要是能有用,哥打车上长春给你老弟提鞋去!
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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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长嘘短叹 于 2008-5-16 20:00 发表

等盖房子的时候,安排家中老人爬上塔吊,做跳楼状。当年东岭南街鑫鹏花园就是这么干的,据说要求得以满足了。
不过要注意,当年鑫鹏花园的老头老太太是1月份左右上去的,挺冷,要爬的话挑个暖和天。

最 ...
话似乎有点调侃的意味,但似乎也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。

我和长嘘短叹兄弟可没有鼓励苏先生去做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事,派出所可别来找我们!

顶多拘留几天,要是成功了,那可是真值得!
苏先生,我和长兄弟可没鼓励你去这样啊!
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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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一定要有骨气!
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中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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